接收推免生奖励政策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下列奖励政策:
(一)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
(二)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发放。
(三)享受学校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1.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享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20000元/生/年)。
3.享有我校设置的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除外)评选资格。
(四)推免生可自主选择研究生指导教师。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硕博连读、公派出国留学、访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