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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对象及推免条件
2016-09-30 11:56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必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单考单招和独立学院学生及延期毕业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3以内(含1/3)。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425分);艺术类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00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二)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本校本专业(学科)教授联名推荐,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可不受学分绩点排名的限制。但学生有关佐证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应具备在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一般为中文核心及其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在学校认可的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在学校认可的全国竞赛中获得二等及其以上奖励(前5名),或自主完成科技发明(设计作品)并获得专利证书。

(三)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需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经解放军驻西安科技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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